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兴安盟林业局举行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签约仪式

来源:盟林业局 作者:盟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司法助力全盟生态保护与恢复进程。8月1日,盟中级人民法院、盟林业局举行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签约仪式。盟委政法委、盟公安局、盟检察院、盟司法局领导及乌兰浩特地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受邀参加签约仪式。盟法院副院长袁国民主持签约仪式,盟法院那澜院长、盟林业局张峰局长代表共建双方进行了签字。

  签约仪式还就共建单位机构建立、沟通联络、生态修复协议书、损害评估、违约处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建立司法修复基地,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表现,为构建北方万里绿色长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建立司法修复基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举措,充分体现了全盟司法队伍在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开辟了全盟生态建设的新征程,谱写了生态文明的新篇章,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建立司法修复基地,是依法兴林的重要标志。做为对责任人的一种惩戒措施,促其恢复植被,弥补资源破坏造成的损失,即保证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了执法的灵活性,达到惩教并举的目的,是我盟生态损害司法修复工作在“专业化法律服务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方面进行的有益尝试,使全盟林业在依法兴林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下一步基地建设过程中,林业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做好地块落实、技术指导、司法协调、基地监管等服务工作。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兴安盟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协办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05002755号-2